为吸引集聚优秀专业人才,培养和打造国有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引领企业转型和创新发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国有企业人才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及招聘岗位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留学归国人员须经国家教育部认定具有同等学历、学位。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7年7月23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7年5月1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4、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年龄在28周岁(1988年5月16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1981年5月16日后出生)以下。
5、在大学本科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或一次以上奖学金(985或211高校毕业生不受此限)。
6、无违法违纪记录。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条件。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请详见附件《2017年枣庄市薛城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5月16日9:00—5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5月16日11:00—5月20日16:00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薛城区政府网站(www.xuecheng.gov.cn)人事信息栏,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5月16日11:00—5月20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5月24日9:00—5月28日9:30
薛城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在待审核期满(48小时后),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
应聘人员可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2017年薛城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符合报考其他岗位条件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7年薛城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勿着制式服装照相)。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得奖学金、优秀毕业生证明,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2017届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和毕业证的,提交院校教务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能够正常获得学历、学位、专业的证明信或就业推荐书,研究生学历的需注明研究方向)。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不按上述要求办理或提交虚假信息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相近相关专业的界定按照报考人员毕业时教育部公布的学科目录执行。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以薛城区政府网站公布为准。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书》。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现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薛城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济南、青岛两市设现场咨询点(报名期间),对通过网上初审、现场提交资格审核资料的报名者,可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5月 28日上午
笔试地点及具体事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题型为选择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薛城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薛城区政府网站查询。
(二)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薛城区政府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以薛城区政府网站公告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可适当增加招聘计划和考察体检人选。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达到规定比例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按规定程序在薛城区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各招聘岗位的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由薛城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选定一家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在薛城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薛城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被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由区委组织部、区国资局进行跟踪培养管理。如服务期限不满5年离职的,按照薛城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核算,核算外工资予以收回。
按照引进急需专业人才“一事一议”的原则,本次招聘的国有企业人才待遇从优:工资、保险参照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标准执行。表现优秀的,可以优先提拔为区国有企业中层干部或班子成员;表现突出的班子成员,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可交流到区机关或事业单位任职。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监督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具体事宜,重要事项集体研究决定。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632-4440915。
七、其 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薛城区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2-4480889、4440915